感情不和!就想离婚! 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? 两者有什么区别? 协议离婚后可以重新分配财产吗? 小编总结了相关知识 一起往下看
协议离婚,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。 根据《婚姻法》第31条的规定,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,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,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,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。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; 2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; 3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(领)馆颁发的结婚证; 4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,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 注意! 离婚协议中以下这3种约定无效 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约定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《宪法》、《婚姻法》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。在不违反婚姻法律、法规的前提下,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,不受他人干涉。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。 约定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,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,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。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,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,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。因此,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。 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,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,不能由他人干涉。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。因而,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,违反法律规定。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离婚登记申请的情况 1 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; 2 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,但对子女抚养、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、财产分割、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; 3 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; 4 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。 协议离婚的办理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。城市的婚姻登记机关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、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;农村的是乡、民族乡、镇的人民政府。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: 本人的户口薄 双方有效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登记的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、骗取离婚登记的,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,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。 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,依法申请行政复议;对复议不服的,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。 协议离婚后 可以重新分配财产吗? 可以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中的相关内容: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,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,人民法院应该受理。” 如果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 或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问题 无法达成一致 还可以提起离婚诉讼
诉讼离婚,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、子女抚养或遗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,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,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,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。 诉讼离婚中有两项特殊保护 1 在诉讼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 婚姻法第33条规定,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,须经军人同意,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。 2 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 婚姻法第34条、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,在女方怀孕期间、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,男方不得请求离婚。 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,是我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。 根据《婚姻法》第32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 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 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 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 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 遵义律师网www.zyls.org和遵义离婚律师网www.zyls.org,为您提供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,找律师,就上遵义律师网和遵义离婚律师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