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义律师遵义律师
首席律师

汪伦 律师
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
手 机:135-0851-6111
心理咨询更多>>
哪些属于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?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互联网转载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2-08-01  
更多
  

根据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三)》第2条3款规定,“非法持有”,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,占有、携带、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毒品。

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三):


遵义律师www.zyls.org遵义离婚律师www.zyls.org,为您提供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,找律师,就上遵义律师网和遵义离婚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