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三)》第2条3款规定,“非法持有”,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,占有、携带、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毒品。
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三)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