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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酒后泄愤砸ATM获刑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互联网转载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2-07-31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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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报讯(记者 颜斐)冯某酒后操作ATM机不成功,为泄愤用拳、砖头砸ATM机。近日,通州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

  今年2月29日晚8点多,冯某酒后到农业银行永乐店分理处门前的ATM机上准备给朋友汇款。因前2次用卡内余额转账均未成功,第3次冯某尝试将现金存入卡内再给朋友转账,结果仍未成功。更让冯某忍受不了的是,其银行卡怎么也取不出来了。冯某一怒之下用拳猛砸取款机屏幕,之后更是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向屏幕砸去,造成自动存取款机前面罩及前LCD触摸屏砸毁,经鉴定,银行损失价值人民币1.7万余元。冯某的举动引起银行保安的注意,当场将其抓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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