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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闻资讯】女子婚后查出患宫颈癌 收到传票丈夫要离婚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互联网转载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20-04-22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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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住兴化市开发区的小雅今年24岁,去年不幸被查出患有宫颈癌。更不幸的是,在她最需要家人帮助的时候,她却收到一张法院的传票,丈夫要与她离婚,理由是她婚前隐瞒病情,不能生育,两人感情基础一般。律师认为,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,女方身患重病,法院判离婚的可能性不大。

不幸患癌后丈夫提离婚

  生病之后,小雅回到了自己的娘家休养。她说,丈夫小杰和她一样大,是高邮市汤庄镇人,两家相隔仅3公里左右,两人还是小学和初中同学。

  2012年2月,两人按照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,并在2013年1月领取了结婚证。婚后,两人感情倒也和睦,婆婆对小雅也挺好。2013年9月13日,小雅因身体不适就医,被诊断为宫颈癌。

  据小雅介绍,生病之后,她明显感觉到了婆家人对她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。2013年12月2日,小雅第一次出院回家,婆家人不给她钥匙进家。2014年1月15日,小雅去婆家拿衣服,也没进得了门。更让她寒心的是,今年4月,她收到了高邮市人民法院的一张传票,让她于5月6日上午去三垛法庭开庭调解离婚纠纷一案。因为小雅身体状况不适合前往法院,她请求法院将审理日期暂时延后。

  小雅介绍,知道自己的病情后,她曾经对小杰说过这样一句话:“要是你还愿意跟我一起生活的话,我很感谢你;要是你不愿意的话,好说好散。”小雅说,婆家对她是避而不见,电话也不接听。

丈夫称她婚前隐瞒病情

  在山西打工的小杰面对媒体,情绪十分激动:“我跟她没什么情面可讲,我还要她赔偿我精神损失费。”小杰介绍,他常年在山西打工,跟小雅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,小雅婚前就生病,根本不能生养。却告诉他说是阑尾炎。

  小杰在诉状中写道,小雅隐瞒了婚前病情,擅自采取避孕措施,致使夫妻感情较淡。另外,小雅出院后,独自一人回娘家居住并将报销的医疗费和双方的首饰占为己有。小杰要求法院判令准许两人离婚,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
  对于小杰的说法,小雅的父亲表示,女儿在嫁到他家之前生病纯粹是无稽之谈。

(文中人物为化名)

法庭判离婚的可能性不大

  江苏博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然介绍,《婚姻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。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,需要扶养的一方,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。

  徐然介绍,只要法院的离婚判决还没有判下来,小杰和小雅还是夫妻,小杰依然有抚养的义务,小雅可以要求小杰支付医药费。徐然认为,这起诉讼中,小雅身患重病,因此法庭判离婚的可能性不大。

  徐然建议,如果夫妻双方婚内共同财产较多,可以提前留下遗嘱,这样可以确保自己的财产份额留给父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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