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保候审申请书 (20 ) 字第 号申请人: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汪伦律师通信地址:贵州省遵义市中华南路259号外贸大厦8楼801室 电话:0851-28267111申请事项:对犯罪嫌疑人 申请取保候审。 理由: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 一案,于 年 月 日经 人民检察院批准(或决定)逮捕羁押。根据该案的犯罪嫌疑人 (或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 )的要求,本人为犯罪嫌疑人 提出取保候审申请。其保证人是 (或保证金为 )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51条、第96条的规定,特为其提出申请,请予批准。 此致 公安局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(签名): 律师事务所(公章): 年 月 日